来源:市民政局 时间:2021-04-14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秉承“民政为民 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本领能力、强化实干担当的有力抓手,着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功效。
聚焦学习软硬件建设,保证党员学习效果。一是组织保障强,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宣传组、活动实践进组、督导推进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到了各项工作“齐抓共管”。二是学习资料全,向局党组成员和副处级领导、各支部发放党史学习教育“四本必读书籍”57本、党史知识学习资料30份。三是学习进度快,制定了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读书安排表,全体党员干部每月精读一本指定书籍,每天阅读一篇党史知识,做到了学习教育“齐头并进”。四是扩大宣传范围,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设“百年瞬间”、“我为群众办实事”栏目,定期推送党史知识和民生政策,截止目前,共发布相关稿件40余篇,阅读量达3万余次。
聚焦兜底保障工作,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604元/人月和4395元/人年。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将社会救助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载体,制定《关于提高社会救助保障和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水平专项行动方案》和《伊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推进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乡镇(街道),切实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下发《伊春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开辟临时救助快车道,实现困难群众的事“加急办”、“前置办”。建立城乡低保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公开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开展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参照城市标准执行试点工作,探索将市本级四个区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标准参照城市低保(特困供养)标准执行。
“小切口”推动“大变化”,提升民政服务质效。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放管服”工作,全面深化民政系统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切实提升民政经办机构的服务质效。推动“办事不求人”,全面简化办事流程。制定了市民政局“办事不求人”易发事项清单,与市社会福利院、伊春殡仪馆等5家局直属事业单位签订了诚信承诺书。全力推行“互联网+民政服务”,建立完善省市两级政务服务网站,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四类36项,网上办理率达到94%。承接省厅权力1项,下放权力1项,取消权力1项,优化行政权力24项,让民政权力更加阳光透明。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社会团体登记审批时限由60天压缩到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