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多项举措共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来源:伊春发布   时间:2020-02-02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多项举措带领全市两级法院共同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

一、远程受理诉讼、信访等案件。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发布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等诉讼服务的,优先选择通过黑龙江诉讼服务网、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或以邮寄方式递交材料,具体操作流程图已上传在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尽可能减少外出和人员接触,遏制疫情传播。

二、建立院机关内部的疫情防控机制。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院机关干警群先后发布了《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机制》和《市中院落实责任细化措施  全力做好节后上班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建立疫情防控七项机制,对节后上班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并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安排;下发《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紧急情况处置预案》,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以科室为单位,每天上报《院机关干警疫情筛查情况统计表》及发热干警名单,做到摸清底数、精准防控。

三、选派优秀党员志愿者奔赴一线。黑龙江省和伊春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市法院党员干警和积极分子积极响应党组织号召,踊跃报名,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市法院选派具有专业医疗知识志愿者一名,选派九名优秀党员志愿者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成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参与者。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志愿精神,充分彰显爱心善意与责任担当。

疫情防控期间,伊春市法院干警将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全力以赴依法推进案件立案、排期、送达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齐心协力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