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进行免费发放

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3-05-04  

本报讯(计国强 记者 席仲南)《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了解《条例》内容,进一步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关注度,当天,市交警部门在市中心区开展《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世兴出席活动。

活动现场,交警们通过发放《条例》宣传资料、摆放宣传展板、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现场讲解《条例》中关于电动车的种类、电动车的认定标准、上牌登记程序等交通安全知识和电动车办理登记等新规内容,提醒电动车驾驶人要按规定办理电动车登记牌照,骑乘时正确佩戴头盔等交通法律法规。同时,交警还通过宣传车队的形式沿街向广大市民进行政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电动车管理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的关注度和知晓率。

5月1日起,全省开始对电动车登记发码,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不收取费用。为方便办理业务、简化办事流程,车主可以通过微信关注“伊春交警”公众号,登录并注册用户后,依次填报所有人及车辆信息,上传审核。公安交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系统提示选择领取号牌和识别码的地点和时间,申请人携带身份证、相关凭证证明及车辆到服务网点领取号牌或通行识别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