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3-02-15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谨慎投资,拒绝高利诱惑,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主要有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四种常见手段。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为了您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风险。
(市双打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