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日报 时间:2021-12-27
本报讯(记者 田凤娇)12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达人,市政府副市长史春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凤祯主持新闻发布会。
《伊春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由伊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表决通过,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3日审查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现已在《伊春日报》上发布了公告,在伊春人大网站上公布了《条例》全文。该《条例》是市委批转的2021年度正式立法项目,《条例》共二十一条,采取条款式对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运、处置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规定。
金达人就如何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出要求。各级政府要抓紧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各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要适时组织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推进地方性法规的遵守和施行。
金达人就本届市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立法工作进行了总结。他指出,本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八部地方性法规。程序法一部,实体法七部。分别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领域,为我市生态保护、城市管理和文明行为促进等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规遵循。各级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抓好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高执法能力建设,为法治伊春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史春光就贯彻实施好《条例》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依法加强对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检查和监督工作,努力提升伊春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风气。要坚持完善机制、坚持严格执法、坚持部门配合,确保《条例》在我市落地生根。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了《条例》的有关情况;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就《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