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来源:伊春日报   时间:2021-08-03  

本报讯(记者 崔蕊)针对本轮降雨过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日17时启动市级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各有关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视实际情况,启动相同或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做好相应转移、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

据水情监测显示,8月2日13时,全市有2座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其中,汤旺县石林水库超0.9米,金林区龙泉湖水库超0.67米。受强降雨影响,我市汤旺河干流及部分支流、黑龙江支流乌云河水位上涨较快。汤旺河汤旺站8月2日13时水位3.76米,超警戒水位0.06米,比1日8时上涨1.67米;五营站8月2日13时水位284.34米,低于警戒水位2.66米,比1日8时上涨1.36米;西林站8月2日13时水位96.33米,低于警戒水位1.67米,比1日8时上涨1.02米;伊新站8月2日13时水位97.88米,低于警戒水位3.12米,比1日8时上涨0.28米;晨明站8月2日13时水位91.18米,低于警戒水位2.32米,比1日8时上涨0.65米。乌云河东风站8月2日13时水位89.58米,低于警戒水位0.92米,比1日8时上涨1.58米。

降雨区域的嘉荫县乌拉嘎河,丰林县红旗河、抗美河、援朝河,伊美区五道库河、大西林河等中小河流水位较高。

2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发关于做好强降雨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洪涝灾害、抢险行动等信息的报送工作,要保证信息的时效性。气象部门要及时准确预报,特别是临近预报,同时每天都要预报一次次日降雨情况。水文部门要及时预测通报江河水情信息。水务部门要及时提供降雨区域河流分布、堤防情况和水库水位是否超汛限水位情况。各县(市)区要将预报预警信息传达到乡镇、林场、村、社区,实行整体联动,遇有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应对处置,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联络随时畅通。要坚持雨情汛情就是命令,紧盯重点地区、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时汇总掌握本地防汛抢险救灾动态,及时报告汛情险情灾情以及防汛抢险救灾行动信息。及时快速做好安全避险转移工作,要强化防山洪避险转移宣传教育和实操演练,把防山洪预案做实做细,切实提升林场、村、社区基层防山洪水平和群众避险避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也要确保抢险救援人员安全。水毁水损设施和危险地带要设警示标志,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受灾县区要迅速开展抢排积水和水毁水损设施修复等工作,及时恢复正常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