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安排部署汛期环境应急工作

来源:伊春日报   时间:2021-07-23  

本报讯 为做好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汛期应急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伊春市生态环境系统汛期应急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汛期环境应急工作,确保汛期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排查水污染风险、土壤污染风险、固废危废污染风险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风险隐患。细化任务工作任务,积极会商研判,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做好隐患自查、隐患整治、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充分利用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加强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和监控,精准识别汛期峰值断面。加强应急值守,健全完善汛期应急值守制度,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迅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要求。
  《方案》强调,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抓好人防、物防、技防、制防。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排污企业利用汛期恶意偷排、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信息报送,要细化汛期期间应急工作的各项任务,严格执行环境风险信息“零报告”制度,自7月7日起至汛期结束,以汛期环境安全为第一要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暴雨、冰雹、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期间应急工作,依托地方政府和市应急体系资源,预防在先,预警及时,处置果断,确保汛期环境应急工作有序开展,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