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美区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来源:伊报新媒 时间:2020-02-05
伊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行交通管制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伊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对全区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20年2月6日0点0分时起,伊美区行政辖区内除食品药品等生活物资以及生活垃圾、医疗废物转运车辆外,实行机动车辆(包括电动车)交通管制措施,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2、市直、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所需用车、防控工作人员用车由伊春市和伊美区两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核发放通行证予以通行。
3、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和妨碍公务的,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公告。
伊美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