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安委办切实加强春融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来源:伊报新媒   时间:2020-02-14  

本报讯(陈迪  记者  赵洪波)随着天气回暖,“春融期”存在提前到来趋势。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抓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2月12日,市政府安委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春融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切实加强春融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通知》指出,要做好春融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春融季节性特点,深入分析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全面研判和挖掘潜在的隐患因素,确定存在并潜藏的苗头性、倾向性、关键性安全问题,以超前防范的安全风险管理理念,全面管控安全风险,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通知》要求,要加强春融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市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突出春融时期安全管控重点,统筹协调做好疫情防控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加强道路运输、非煤矿山、冶金工贸、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加大对养老机构、商场市场、医疗机构和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保证城市运行单位的指导服务频次,消除隐患问题,确保生产安全。要探索创新非常时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方式。通过信息化、精准化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法开展监督检查,通过远程视频等方式加强指导,保持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不减。

《通知》强调,要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2月11日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暨视频调度会议精神,除省“百大项目”的开复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办理外,全市其他各类企业和项目2月底前一律不得开复工,严禁擅自提前恢复生产经营。对正在生产的企业要落实包保责任,明确专门监管人员,实行“一对一”定点监管指导,协助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解决生产安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企业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职工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