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丰局公司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来源:伊报新媒   时间:2020-07-09  

本报讯(记者 白宝俊)日前,伊春森工双丰林业局公司北屯林场分公司管护队员傅志刚在巡山的时候,发现了一只头顶两侧和枕部黑色,白颈黑翅喙很长的野生鸟,由于受伤了,在一水塘边的树丛里趴着不能飞翔,于是实施救助,将其送到双丰局公司最南端的北屯林场分公司草帽顶林政检查站。

经资源方面的技术人员初步辨认,此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苍鹭。苍鹭又称灰鹭,主要以小型鱼类、泥鳅、虾、和昆虫等动物性食物为食。多在水边浅水处或沼泽地上,也在浅水湖泊和水塘中或水域附近陆地上觅食。有时站在一个地方等候食物长达数小时之久,故有“长脖老等”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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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 本报记者 白宝俊 摄

经初步检查,发现它的长腿受了伤,管护队员们急忙给包扎起来,并到附近的池塘捞小鱼喂它,公司资源局的同志又从山下送来了消炎药。经过北屯草帽顶林政检查站的全体工作人员10余天轮班精心照顾,这只苍鹭的长腿康复得很快。

等到放飞的时候又出现了难题,它不愿意离开好鱼好虾喂养它的检查站。当这只苍鹭沿着水面飞走的那一刻,检查站的工作人员也有些留恋,但更多的是为能亲手保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高兴。

据悉,双丰林业局公司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群众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法治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野味”,形成“不敢吃、不想吃、不能吃”的健康饮食习惯,共同承担起“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安全”的社会责任。公司森林生态建设部资源局开展了多次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检查行动,并同各林场分公司的负责人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责任状,制定并下发了《双丰林业局公司野生动物保护方案》。建立健全了有奖举报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食用相关野生动物的行为,全面细致抓好抓实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最坚强的法治保障。保护野生动物已在双丰林业局公司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