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居)委会如何换届选举

来源:伊春日报   时间:2021-01-19  

全市村(居)委会如何换届选举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本报讯(姜锐 记者 田凤娇)当前,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日前,本报记者就百姓关注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

记者问:为什么要进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负责人答:此次换届正值“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对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换届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为关键,通过换届选出担当尽责的好带头人、换出团结协作好班子、形成干事创业好氛围,为加快推动省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问: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什么时间?

答:我市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间自2020年12月启动至2021年3月底结束。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选举?

答:年满十八周岁的村(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问:哪些人不能参加选举?

答:因精神疾病或者智力残疾等原因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本人书面明确表示不参加选举的;登记期间,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告知、公告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的。

问:换届选举时人未在本地怎么办?

答: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由本人书面或者利用视频等可确信的方式提出申请,经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候选人以外的本村(社区)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问:选民不能填写选票怎么办?

答: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不能填写选票的,由本人申请,经过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以委托除候选人以外的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代为填写选票。代写选票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每个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最多只能为三人代写选票。

问:当选的确认条件是什么?

答:选举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居)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问:委托选票的近亲属都包含哪些?

答: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问:疫情期间选举会场有哪些防控措施?

答:已经被确定为中高风险的地区和出现疫情的地方,按照当地防疫指挥部的安排部署,可适当延后换届时间;未出现疫情的地方,要加强选举会场的防控措施,做好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所有进场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保持有效间距。

问:选民返乡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怎么办?

答: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乡参选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尽量采取委托投票的方式参加选举。必须参加现场选举的,要按照当地疫情指挥部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