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三维度”破解低保对象死亡后仍领取低保金难题

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3-10-13  

一、案例背景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是政府对城市贫困人口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全额或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吃饱穿暖的基础性、兜底性制度安排,其公平性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2021年7月,按照黑龙江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伊春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市)区按程序将低保、特困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权利下放后,进一步强化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街道)的监管职责,实现申请家庭和在保家庭全覆盖式监管,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真正做到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但在2022年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排查中,仍发现了“死亡人员领低保”的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为了真正严格做到低保资金监督管理,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民资金用到实处,伊春市民政局采用“三维度”工作方式,通过从“技术维度”“管理维度”“运行维度”三个方面,有效解决了“死亡人员领低保”的难题,同时,健全长效机制,定期与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及民政部门火化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及时发现疑点信息,依规组织核查确认,并强化信息公开,引导群众参与监督,规范基层“微权力”。

(一)从技术维度,依托大数据清库存,消积弊。按照“一门式、便捷化”的总体要求,以“线上、实时”为工作思路,把涉及社会救助的各类信息数据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把相关部门的救助资源、救助力量有机整合。强化内外信息比对,依托黑龙江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对外定期交换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死亡人员信息,对内实现火化人员、高龄津贴、残疾人护理补贴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系统,将死亡疑点数据与在保救助对象数据信息进行交叉比对,对排查出的疑点数据下发,由县(市)区组织核查确认,对核对后确认死亡的救助对象,建立台账,逐一销号“清零”,依规实施数据更新和救助金停发,对未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加标签、做标记,更新数据库,实现了社会救助由人工向智能、由分散向集中、由粗放向精准的转变。实行死亡信息数据“日报告”,每日定时将低保信息与殡葬、疾控信息进行比对,筛查出在册低保对象中的死亡人员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反馈基层民政部门,提醒及时调查核实处理。截至2022年10月份共比对75000余条数据,发现未死亡给予保留4人,已停发592人,经核对退出低保189人。

(二)从管理维度,实施全方位联动,遏增长。着力打造社会救助一张网,建成“纵向分层、横向拓展”的工作模式,对本地户籍救助对象,通过 “四级联动”推动管理到位,一是落实主动报告,由已死亡的社会救助对象亲属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后,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县(区)级、市级民政部门联动职责,每月25日前校准社会救助信息数据台账,确保死亡救助对象数据及时更新,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资金追缴到位。二是完善动态管理,丰富动态管理手段,对入户未见面、视频联线不通、在规定时间内未主动联系网格长等人员,先停发低保金,见人后再恢复待遇。三是做好长期公示,每月将享受低保对象的信息在属地政务公开网、村居(社区)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一旦接到群众的举报,民政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将死亡的低保对象及时调出。四是形成监管合力,与派驻纪检组共同开展检查,对因工作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死亡人员继续领保障金现象进行处理。五是强化信息公开,公开68条热线电话,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对异地户籍在本地居住的异地救助对象加大动态核查力度,督促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异地户籍救助对象进行登记备案,定期复查和认证,并将辖区内异地户籍死亡救助对象信息及时通知户籍地民政部门,确保救助对象所在户籍地民政部门实施数据更新和救助金停发工作。

(三)从运行维度,及时返结果控源头,提质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下发《关于完善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工作的通知》《伊春市社会救助事项一级审核确认监督管理工作指南》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动态管理机制,提高社会救助认定的准确性。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依托网格,在日常入户调查时,全面真实了解低保对象基本情况,发现死亡立即上报乡镇(街道)核实。

确认疑点信息真实性,避免救助对象“被死亡”和死亡救助对象仍享受救助待遇。数据及时校准更新,将死亡疑点数据中排查出的未死亡人员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安、卫健、殡葬等部门,有关部门确认信息有误差的,从本部门数据源头进行更新,通过多部门数据联动、信息共享,实现“一数一源”数据准。全面推行“一卡通”平台发放救助金,同时将人社部门每年核查出的享受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名单中的死亡人员,与低保信息台账上进行比对,将疑点数据核实后及时调出,从根本上杜绝虚报冒领、重复享受救助金、发放不精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金林区低保户王某,因病在3月去世,金林区疾控部门立即将信息反馈到区民政,民政部门联同街道、网格员进行入户核实,4月即调出系统,停发保障金。

三、经验启示

民政部门,民字当头,政治为本。“三维度”的联合运用,使每一个救助家庭的“画像”更加清晰,从根本上解决了因救助对象清退不严、不细、不实而造成“错保”“虚保”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社会救助运作机制,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基础数据准确、动态管理有效,实现社会救助资金用在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身上,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低保、廉洁低保,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不断增强。

一是要完善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重点做好申请能力不足困难群众的发现和救助工作。全面开展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着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是要加强全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员,以及认定的其他困难人员纳入动态监测范围,并与教育、医疗、住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建立共享机制,加强监测预警,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支撑。

三是要健全综合救助帮扶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针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救助帮扶政策,按照对象分层、救助分类、覆盖全面、协同高效的思路完善相关救助政策,不断提升救助的可及性和覆盖面。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对临时遇困人员的救助力度。同时加强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引导支持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近期民政部已就这方面工作印发了文件,作出了相关部署。

四是要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瞄准共同富裕目标下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理论研究,在服务类社会救助、居住地申办低保、统筹救助资源、提高经办服务能力等方面开展试点试验,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适时出台政策制度,持续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让困难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