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日报 时间:2021-01-12
本报讯(记者 郭盛起)1月11日,市长隋洪波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四届五十八次常务会议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会议。
市政府领导张国军、杨彬、王忠秋、蒋建国、李立新、刘福军,伊春森工集团总经理张和清及市政府秘书长韩殿君出席会议。
在传达学习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关于提示做好全省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函》后,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意见要求,对当前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重点加强对各级卫生院、卫生所、私人诊所、药店的监管,一旦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做到“四早”。要大力倡导在本地过年,进一步减少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要强化对中高风险地区来伊人员管理,抓好大数据推送重点人员排查,全面准确掌握行动轨迹,确保不漏一人。要严管严控聚集性活动。
在讨论《伊春市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讨论稿)》后,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范资源开发秩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要坚持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配置、绿色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采矿权设置、出让、登记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切实解决砂石土矿开采方式不规范、废石乱堆,以及不按要求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问题。要强化督查执法,各县(市)区要开展联动执法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的开发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理恢复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办法》落到实处。
在讨论《伊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讨论稿)》后,会议强调,要加强征拆工作,各地要抓住正在推进的土地储备项目,配合土地储备机构,加快推进征地拆迁工作,确保做到净地入库。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强化对土地储备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做到专款专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主动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在讨论《伊春市鼓励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工商企业实施办法(讨论稿)》后,会议强调,要围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扎实推进“个转企”,培育更多小微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动能。要加强政策宣传,做好“个转企”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提高个体工商户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转型升级的积极性。要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优化准入流程,提高登记效能,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为转型升级企业提供便捷服务。要强化跟踪问效,及时帮助转型后的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个转企、小升规”,提高民营经济市场竞争力。
在讨论《伊春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及动态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后,会议强调,要提高基层经办能力,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做好业务培训,提升乡镇(街道)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政策执行水平。要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要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街道)的工作指导和服务,帮助乡镇(街道)解决事权承接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把事权接住、接好,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听取全国和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后,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省会议精神,聚焦“八大提升工程”,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推进举措,切实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要抓好城建项目,全面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道路、老旧小区改造、“三供三治”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要抓好安全管控,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坚决遏制建设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抓好城市管理,结合创建森林城市和巩固创卫、创文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建设城市综合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彻底治理城市“十乱”顽疾,全力营造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伊春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补缴土地出让金实施办法(讨论稿)》《伊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拟免缴原市公路客运总站土地年租金有关意见》《伊春市伊美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伊春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讨论稿)》《伊春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进行了会前学法,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