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严明“两节”纪律要求

来源:林都清风   时间:2019-12-27  

近日,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严明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要求的通知》,就党员干部在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方面要求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开展的走访慰问活动不在此限);

二、严禁索取、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礼品、商业预付卡及各类支付凭证;

三、严禁以团拜会、茶话会、联谊共建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礼品;

四、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年终突击花钱;

五、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参加“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利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公款吃喝;

六、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

七、严禁批准、组织、参加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学习、考察、培训及经验交流活动;

八、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九、严禁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十、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庆祝活动;

十一、严禁擅离工作岗位或工作所在地事先不请示、不报告;

十二、严禁参加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十三、严禁利用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十四、严禁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8-12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