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审理“核心关” 守好案件“生命线”

来源:本站时间:2020-07-09   

年初以来,丰林县纪委监委准确把握新时期案件审理工作的新理念、新要求,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履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复查复议工作职能,切实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从规范细化审理程序入手,把紧“入口”,严守“出口”,清亮“窗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全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把好案件审理“监督关”。坚持和完善“凡案必审、查审分离”,坚决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和“查审不分”等问题发生。坚持证据法定、程序合规、证据确实充分等原则,严格把好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六道关口,做到实体、程序、款物三审并重,坚持实事求是、细心严谨,敢于做“挑毛病”的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敢于说“不”、善于说“不”,更说得出“不”的依据,找得出“行”的路子,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推敲。上半年,因执纪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共退卷13件次,二次退卷3件次。

把好案件审理“质量关”。把握好审理工作的职责定位,严格执行“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开展提前介入、形式审核、事实证据审核等工作,牢牢抓住案件质量这条生命线,坚决守住案件质量不出问题这个底线。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强化责任落实,把审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具体环节,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同时保障案件审理时限。

把好案件审理“沟通关”。案件审理工作中,在坚持原则、强化监督制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沟通、协调、配合,与审查调查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同工作,树立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理念和意识,把监督制约与加强协作配合统一起来,形成工作合力。统筹与司法机关的协调配合,实现调查与司法程序之间高效顺畅对接,真正使办案模式由“中途换车”变为“直通车”,确保移送的每起案件都是“成品”。同时,对兄弟县区纪委移送的案件,在把握审理基本原则和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尊重他们的意见。上半年,审结后移送其他机关处理1人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异地纪委处分5人次,受理指定管辖职务犯罪案件1起并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