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

来源 :伊春日报社 浏览 : 发布 :2024-07-25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30日,市委组建7个巡察组对市政府办、市委办、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等17家市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市体育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3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市住建局开展省市县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近日,市委各个巡察组集中向21家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予以集中发布。

市应急管理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履行救援预警能力有差距,市应急救援支队管理训练不到位,体能训练科目要求不严格、训练强度不足;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未开展过其他应急突发事件演练,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管不严,不符合《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定,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缺乏指导检查。

市审计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审计发现问题研判不精准,对发现个别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套取补贴资金等涉嫌违纪违法问题,未作为问题线索移送;问题线索移交有偏差,在移交问题线索中,未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未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相关问题线索;审计“全覆盖”推进效果不好,全市存在多个部门单位长时间未进行审计。

市勘察规划研究院发现的主要问题:规划设计质量审核不到位,对建筑和工程咨询类项目审核率仅为9.5%,无法实现“三级审核”全覆盖目标;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多个项目合同存在未填写专用合同条款、工程设计周期、项目负责人、甲方组织机构代码等问题;院纪委日常监督弱化,监督质效不高,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仍为突出。

市发改委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监管存在短板,对市本级下达资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跟踪指导、监管检查不到位,检查率仅有7%;业务培训指导不经常,3年来仅开展了1次项目审批业务培训,无法满足全市项目审批人员专业能力需求;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违反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未按要求签订国储粮库安全承诺书。

市政府研究室发现的主要问题:以文辅政有欠缺,在数字经济、生物经济等领域的调查研究还存在盲区,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方面,主要以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作为参考,深入一线调研,形成战略性对策建议还不多;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不严格,保密审查仅有一级和三级审核签字,缺少二级审核签字。

市政府办发现的主要问题: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站在全市高度开展调研不深入,开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调研较少,提出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建议不多;对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不力,存在账号繁冗、管理不到位、内容更新不及时、缺乏有效互动等问题,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批评;办文办会工作不严细,党组会议记录不认真,个别文件文号重复使用。

市供销社发现的主要问题:推进供销合作社系统“三会”作用发挥不到位,目前10个县(市)区中有4个没有设立监事会;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指导社有企业与其他公司合作未按合同履约,引发经济纠纷,造成经济损失;财务管理混乱,下属公司白条入账问题依然存在。

市金融局发现的主要问题:金融监管宽松软,对地方金融组织存在的偏离主营业务、不良贷款率高等问题仅以函或通知书形式督促整改,至今仍未整改到位;融资对接“头重脚轻”,对银政企融资对接会后续签约进展情况未建立台账,对融资进度等掌握情况不清;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迟缓,目前省级拟上市的后备企业资源库中,伊春市企业仅有13家,入库数量全省排名靠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现的主要问题:“两费”政策执行不力,退役军人未上岗生活费重复领取、异地领取等问题仍然存在;创业就业培训基础工作薄弱,对具体达成就业意向、有求职意向的退役士兵未建立跟踪台账,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工作作风不实,完成低保申领、困难帮扶等帮办事项与实际完成数量不符,开展退役军人问卷调查工作弄虚作假。

市国资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清产核资监管缺失,未按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让企业自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履行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不到位,2022年伊春森工集团17个林业局公司,有多个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结果为“零”;对企业监管不到位,市国资局未发现企业违规出租国有资产、未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盘亏手续等问题。

市司法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履行社区矫正监管职责不力,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多个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司法服务改革力度不够,市公证处作为视频办证试点单位,视频公证办理率仅为0.55%;公证工作不严格,市公证处在未严格履行审核调查程序情况下作出错误公证。安全隐患意识薄弱,强戒所收治人员宿舍楼在未安装配套安全防护设施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

市供热集团发现的主要问题:供暖保障作用发挥不力,备改造更新不及时,抢修效率低,影响供热安全;防范化解风险存在薄弱环节,对所属和承租单位安全生产疏于管理,围墙坍塌高压线坠落导致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国有资产流失风险隐患较大,收购住宅产权未过户、吊车和推土机等设备私借个人使用、抵扣车库未入账等问题尤为突出。

市住建局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严格,开展D级危房整治工作,不符合省住建厅整治要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不到位,19名评标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标,存在超范围给分等违规行为;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扎实,中心城区旧改项目,因立项批复与设计、实际施工内容不符以及质量整改不到位等问题未办理竣工备案,致使工程项目超期未完成。

市建公司发现的主要问题:违法转包、分包工程项目,以内部经营承包为名,将承建的工程项目违法转包给非本单位职工、无施工资质个人;推进国企改革不到位,包括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在内等多项制度仍未执行;企业经营管理存在潜在风险隐患,采取承包经营收取“管理费”形式维持公司运营,对工程安全、工程质量、项目进度缺少后续监管。

市接待办发现的主要问题: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存在缺少公务接待任务审批单、接待公函或说明、餐费超标等问题;处理接待反馈意见和投诉机制有缺失,对携程网上旅客关于服务差、设备设施故障等11条负面评价均没有回应,未能体现“伊春温度”;展示窗口形象有差距,林都宾馆部分设备设施陈旧老化,与四星级酒店标准有差距。

市委办发现的主要问题: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不到位,开展档案执法工作未达到全覆盖,目前市直机关单位还有半数未开展档案执法检查;保密工作不扎实,执行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管理制度不严,存在涉密人员调离单位后,未形成涉密人员离职离岗保密提醒谈话记录等问题。

市财政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拨付政府投资建设工程资金不及时,未按照要求拨付工程进度款,导致项目超期未完工;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未及时收回省专项结余资金;执行采购法规制度不严,未按照《采购法》要求,定期对采购人采购价格、信誉状况等事项开展检查。

市保密局发现的主要问题:普通密码设备检查有漏项,未按时间要求每季度对普通密码进行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不完善,保密监测工作未形成常态化监督机制,未形成定期监测记录;商用密码推广使用指导培训不到位,未按照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要求,对我市三级等保以上单位开展商用密码使用及测评培训工作,工作推进缓慢。

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现的主要问题:城市供水收费管理混乱,个别商户水费收缴标准超期未变更、共用水表、未按商用和特种行业标准缴纳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工程项目监管不力,对承接的个别工程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未批先建;内控制度形同虚设,下属企业原始票据、记账凭证均无经办、记账、审核等相关人员签字,存在廉洁风险。

市体育局发现的主要问题:运动枪支管理存在安全隐患,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枪弹库管理规定不严格,不掌握当前存放数目,未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值守、枪弹分库(室、柜)存放等规定;体育场馆管理责任缺失,消防监控室内未安排本单位人员值守,消防监控设施无人维护,火灾预警和喷淋灭火作用失灵,对其他设施功能状况不明;对从业教师资格条件审查不严,招聘的文化课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教师执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的主要问题:对楼盘准入把关不严,在未提交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预售许可证与房源信息不符、无准入审批单等问题的情况下,纳入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管理;对承办银行监管有缺失,未按要求制定公积金承办银行准入及退出管理制度或办法,未按照规定执行对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每半年进行1次考核的要求;档案管理不到位,档案业务用房不达标、执行档案管理法规不严格、信息安全存在隐患、未按规定移交业务档案等问题依然存在。    (市委巡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