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4-08-16
水是生命之源、万物之宗。发源于我市境内的汤旺河、呼兰河等主要河流,始终无私哺育着小兴安岭这片广袤森林土地和广大林区儿女,是名副其实的“母亲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总河湖长令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河湖长+志愿者”社会化管护机制,打造河湖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带动全社会参与管水护水治水,形成“保护河湖、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现就全市开展“保护母亲河”志愿服务活动发出如下倡议。
一、传承生态文明思想,做保护河湖的积极倡导者。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真心呵护生态环境,认真学习宣传涉水法律法规,主动向家人、朋友讲好生态保护知识和“母亲河”故事,动员亲朋好友和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水生态、走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自觉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转化为保护河湖的实际行动、良好习惯和社会责任,争做一名守护“母亲河”的模范先行者和引领者。
二、树牢生态环保理念,做保护河湖的坚定维护者。让我们筑牢“保护河湖、人人有责”文明意识,增强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服从河湖岸线有关管理规定,精心呵护河湖水利工程设施,依法保护河湖库公共基础设施,及时劝阻在河岸堆积垃圾废物、侵占河道、破坏环境等不良行为,坚决同破坏侵占河库岸线、污染河道及影响行洪的乱倒、乱排、乱堆、乱采、乱建等行为作斗争,争做一名守护“母亲河”的正义监督者和捍卫者。
三、履行环保志愿责任,做保护河湖的忠诚实践者。让我们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价值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主动践行绿色、环保、低碳生活方式,从自身做起,从小事着手,不向河道水库沿岸乱丢乱扔垃圾,不向河道内倾倒污水,不在河道内种植作物,不搞炸鱼、电鱼、毒鱼等危害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争做一名守护“母亲河”的热情参与者和推动者。
伊春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