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伊春建设中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4-01-10  

在法治伊春建设中发挥妇联组织作用

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苏丽云

习近平总书记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从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高度,从促进人人安居乐业、家家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全局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妇女权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妇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履行好引领服务联系职能,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依靠法治力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增进妇女儿童福祉、促进妇女儿童发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妇联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要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妇联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化法治宣传,持续开展“建设法治黑龙江·巾帼在行动”活动,推进《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妇女群众心中。引导广大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作为参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重点,为平安伊春建设注入“她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法治伊春建设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