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日报社 时间:2023-08-16
编者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23年8月15日,我国迎来首个全国生态日。这个首创性、标志性的纪念日,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
建设美丽中国,林都伊春在行动。近年来,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青山作“笔”、以绿水为“墨”,勾勒出伊春山清水秀、天蓝地绿、业兴人和的美丽画卷。即日起,本报开设“首个全国生态日·我们在行动”专栏,集中展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经验做法。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浓厚氛围。让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图景。
本报讯(徐海峰 记者 赵洪波)年初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95.6%,综合指数位于全省第4位,7月份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00%,综合指数位于全省第一位;全市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6.9%,同比升高7.7%,劣V类水体比例为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扣除背景影响后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
该局把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四个体系”推动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了《伊春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实施方案》《伊春市美丽龙江建设地方实践行动方案》《伊春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伊春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重要文件。111项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市政府“四个体系”机制推进落实。《伊春市废弃食用菌包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列入伊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修改计划预备项目。
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域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无废城市”两个创建,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实施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生态振兴、重点领域环境执法、重大项目服务护航“四大行动”的“1234”工作思路,把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纳入县(市)区责任指标考核评价,落实《伊春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47个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着力实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行动,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环保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高位推动落实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我市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18项问题,已完成整改11项,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7项。
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开展重点领域环境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打造美丽龙江地方实践城市,丰林县率先获得第六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命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