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党建 时间:2020-09-07
为有效解决伊春市行政区划改革后,南岔县、大箐山县公务员队伍力量不足、人才短缺,干部队伍接续无法保障等问题,进一步推进结构优良、数量合理、梯次接续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市委关于加强两地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部署,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筹南岔县、大箐山县面向全市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设置
选调职位及数量详见《2020年度南岔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2020年度大箐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2)。
二、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市直机关及南岔县、大箐山县以外的各县(市)区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②报考领导岗位的,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报考职级岗位的,须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的最低晋升年限;
③对于现任职务为正科级或相当职务层次报考的,年龄要求不超过50周岁(1969年9月9日以后出生);现任职务为副科级或相当职务层次报考的,年龄要求不超过45周岁(1974年9月9日以后出生);现任职务为一级科员层次报考的,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9日以后出生);
④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⑤新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含试用期)或符合黑组通字﹝2019﹞6号文件规定之有序流动政策;
⑥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⑦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⑧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9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①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③干部档案(学历、干部身份等)存疑,报名或资格审查期间无法认定清楚影响任职的;
④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⑤提任科级领导职务试用期未满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8:30—9月10日下午17: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本人自愿,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将本人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选调县(区)指定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
南岔县公开选调报名邮箱:1056986933@qq.com;
大箐山县公开选调报名邮箱:45408704@qq.com。
3.报名材料:《2020年度南岔县、大箐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须报考人员信息签字确认)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版近期正面免冠照片(蓝底,50K字节);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扫描件。
4.注意事项:报名结束后南岔县、大箐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核查。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将由南岔县、大箐山县两地组织部门以固定电话的形式予以通知,请考生确保所填报的《2020年度南岔县、大箐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联系方式正确,保持通讯畅通(2020年9月11日后未收到通知的即未进入面谈环节,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对选调计划中的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两地联系,咨询电话详见其他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测评和体检
本次选调工作不进行笔试,测评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确定选调人选。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筹南岔县、大箐山县按照工作程序,综合报名人选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奖励表彰、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情况与选调职位的关联度和匹配度等因素提出考察人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录用人选。
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筹南岔县、大箐山县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按测评成绩顺次递补。考生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开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三)录用及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筹南岔县、大箐山县决定录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履行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任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四)试用及调转
公开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选调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报考职位及规定程序办理调动、任职等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的,安排返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人员的行政、组织、工资关系等均转入南岔县、大箐山县,所在县委为选调干部发挥作用、增长才干提供平台,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及时提拔重用。
2.本次选调可晋升职级或转任领导岗位报考。符合任职晋级条件的选调人员,职务公务员的可晋升一级职级,职级公务员的可转任领导职务或晋升一级职级。
3.选调人员家属按对等调入原则,由当地考虑随调安置。
4.对有生活困难的选调人员由两地提供干部周转房或人才公寓。
5.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8—3879859、0458—3879828;南岔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8—3476092;大箐山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8—3439524。
6.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材料,请考生自行登录邮箱ndgkxd2020@163.com 下载,密码:a123456。
附件:1.《2020年度南岔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2.《2020年度大箐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3.《2020年度南岔县、大箐山县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中共伊春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