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伊春广播电视台 时间:2019-11-29
为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11月20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一系列惠民政策,现予以通告:
一、《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调整》
将首套房贷款比例由70%上调至80%,二套房贷款比例由60%上调至70%。
二、《伊春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包括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民工在内的个人均可申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三、《伊春市在校大学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暂行办法》
凡我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四、《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管理办法》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职工可同时向公积金中心的合作银行申请贷款。
五、《死亡提取小额住房公积金简易程序》
对账户余额在3000元以下的死亡职工,无需提供遗产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手续,由第一继承人持相应要件到公积金窗口即可办理简易提取。
六、《伊春市住房公积金大病提取办法》
符合13项重大疾病或年基本医疗保险核销费用达到2万元以上的职工,均可持相应要件提取公积金。
七、《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暂行办法》
职工可使用手机APP在线自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每年可提取一次。
八、修改《伊春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实施细则》
同一户籍内的父母、子女有异地购房行为的,均可申请异地贷款。
详情请登录我市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www.ycgjj.org.cn”或微信公众号“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查看。
伊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