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丨违规吃喝问题政策解读之“吃食堂”

来源:伊春市纪委   时间:2024-05-13  

违规吃喝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被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它不仅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还滋生腐败问题,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为更好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伊春市纪委监委对“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四种违规吃喝问题解读如下。

“吃食堂”,指机关单位内设机关食堂,巧立名目给予伙食补贴,变相公款吃喝。常见的吃食堂问题主要有在单位食堂内部违规吃喝、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支出等。


案例:某市职业技术培训教研室副主任、主任赖某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在某职业技能鉴定站指导督导工作后,先后4次接受该鉴定站负责人在内部食堂安排的宴请。2023年12月,赖某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案例中,赖某违规接受宴请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吃食堂”,赖某在管理和服务单位的食堂违规接受宴请。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为规避监管,选择在单位内部食堂、餐厅、培训中心、机关内部接待场所等隐蔽地点进行超标准接待、违规安排或接受吃请,有的在经费报销上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食堂成为“灯下黑”,滋生公款吃喝、违规套现等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规范管理,势必成为“四风”问题的“隐身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