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丨违规吃喝问题政策解读之“吃公函”
来源:伊春市纪委 时间:2024-05-10
违规吃喝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被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它不仅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还滋生腐败问题,给政治、经济和社会风气带来不可低估的危害。为更好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伊春市纪委监委对“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四种违规吃喝问题解读如下。
“吃公函”,指借公务活动超标准接待。常见的吃公函问题主要有“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同城吃请;提供、接受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违规饮酒、提供“特供酒”,特别是金融、国企等单位违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利用职权将领导干部休假、探亲、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等问题。
案例:某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姚某。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期间,5次参加该支队组织的超标准公务接待,饮用高档酒水,提供高档香烟,共计超出标准支出2.5万元。事后,经姚某同意,该支队向外单位索要多份“空白公函”,虚构接待事项,将上述费用在本单位报销。2022年4月,姚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本案中,姚某违规公务接待行为中的“伪造公函”,是典型的“吃公函”问题。“吃公函”的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有“一函多吃”、“无公函接待”、“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吃公函”暴露出来的问题绝非小事小节,其背后往往隐藏着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以及由风及腐、由风变腐、风腐交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