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哪几种饭局不能吃(五)——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的饭局不能吃

来源:伊春市纪委   时间:2023-04-26  

党员干部哪几种饭局不能吃

  违规公款接待、大吃大喝等行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属于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表现形式多样,且近年来呈现出更加隐蔽化的趋势。市纪委监委提醒您,以下几种饭局党员干部不能参加。

工作时间及工作日违规饮酒的饭局不能吃

  情形七:在工作时间饮酒及工作日午间饮酒

  党员干部在工作日午间甚至工作时间饮酒,无法正确履行职责,不仅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效率,更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应当追究党纪责任。若有党员干部在工作日午间饮酒,参与就餐的未饮酒党员干部不能做“好好先生”,要劝阻、制止,及时向有关党组织报告,尽监督义务。

  处理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3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案例:

  某镇政府工作人员孔某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22年12月14日中午,某镇驻村干部孔某和其表弟在自家吃饭并饮酒,下午没有上班也未请假。下午5时许,孔某酒后与妻子和济南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人员因琐事产生矛盾,发生争吵,影响铁路工程正常施工。2023年1月,孔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所在管区书记刘某受到批评教育处理,镇党委副书记邓某受到提醒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