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哪几种饭局不能吃(四)——以处关系、搞“小圈子”、迎来送往为目的的饭局不能吃

来源:伊春市纪委   时间:2023-03-08  

党员干部哪几种饭局不能吃

违规公款接待、大吃大喝等行为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严重破坏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属于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表现形式多样,且近年来呈现出更加隐蔽化的趋势。市纪委监委提醒您,以下几种饭局党员干部不能参加。

以处关系、搞“小圈子”、迎来送往为目的的饭局不能吃

情形六:上下级、同事之间以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与饭局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反复强调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上下级、同事之间以联络感情、协调工作为由违规组织或参加饭局,容易在党内滋生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上下级、同事之间对于存在搞拉帮结派、互相利用权力谋取利益、有明确请托事项等情形的饭局,不能参加。

处理依据: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9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关于禁止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的党纪处分、警告直至撤职的政务处分。

案例:

某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某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2年,某省文化和旅游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李某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安排,到私营企业食堂、下属家中、高档酒店等违规吃喝。李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