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01-22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重要节点,紧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持续深入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力推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
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2起,较去年同期增长47.27%;处理183人,其中:处级干部12人,科级干部90人,一般干部50人,村干部28人,其他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7人,组织处理16人,市纪委集中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小四风”问题30起。
按违纪问题分类:违规公款旅游问题32起,占19.75%;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9起,占17.9%;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9起,占17.9%;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8起,占17.28%;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25起,占15.43%;违规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11起,占6.79%;楼堂馆所违规问题8起,占4.95%。
按发案单位分类:党政机关86起,占53.09%;企业单位(含林场所)37起,占22.84%;事业单位20起,占12.34%;乡村19起,占11.73%。
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90起,较去年同期增长85.9%;处理384人,其中:处级干部16人,科级干部172人,一般干部100人,村干部74人,其他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60人,组织处理24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按违纪问题分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7起,占16.21%;惠农领域违纪问题25起,占8.62%;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10起,占3.45%;土地征收领域问题2起,占0.69%;其他问题206起(主要是林政资源监管不力、挪用公款、违规套取资金等问题),占71.03%。
按发案单位分类:企业单位(含林场所)125起,占43.1%;党政机关98起,占33.8%;乡村46起,占15.86%;事业单位21起,占7.24%。
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47起,较去年全年减少48.91%;处理72人,其中:科级干部25人,一般干部30人,村干部14人,其他3人;给予党纪处分52人,政务处分8人,组织处理12人。
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情况
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52起,处理213人,其中:科级干部111人,一般干部67人,村干部33人,其他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0人,组织处理13人。
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情况
2019年1-12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55起,处理72人,其中:科级干部28人,一般干部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32人。
下一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职能职责,紧盯目标不松劲,奋力攻坚不懈怠,扎实推动各类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规矩”,严格按照省、市纪委关于节日期间纠治“四风”通知要求,持之以恒抓好正风肃纪工作,严防“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扫除作风建设盲区;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紧紧盯住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生态保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易发多发问题,坚决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甚至充当“保护伞”、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坚决查处不担当不作为、行动少落实差、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真抓实管、抓出长效。
二是持续发力抓牢监督检查。织牢织密“监督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党员干部参与社会监督、民主监督的主动性,发挥纪检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有效合力,持续开展纠治“四风”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举报,强化事前警示提醒,严格事中事后监督,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加强巡视巡察,积极推进巡察向村(社区)延伸,逐步实现延伸巡察全覆盖,精准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是精准查处抓实执纪问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零容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专项检查、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坚持深挖细查、一问三责,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的警示震慑效果,坚持不敢、不能、不想“三不”一体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