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疫情防控期间聚会聚餐的通知

来源: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0-04-23  

近日,市纪委监委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行为,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禁组织和参与聚会聚餐。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持不串门、不聚集、不聚餐,不准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饭店聚餐、家庭聚餐及其他各类聚餐活动,婚、丧事宜一律从简。

二、严禁耍特权、搞特殊。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配合疫情防控,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秩序,在疫情防控卡点自觉接受扫码、排查、登记、测温,到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三、严禁排查疫情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抓好疫情防控和春季森林防火值班值守,不得脱岗、空岗、漏岗,特别是村屯、社区、交通节点的卡口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三项措施要求。

四、严禁制造、传播、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不得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

五、严禁对本人及亲属的疫情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

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在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市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对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出严格要求,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突出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确保防控工作令行禁止。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各项疫情防控纪律和规定,履行防控责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第一线,加强对违规聚集、聚会、聚餐等行为的监督检查,从严追责问责。

市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458-12388

举报网站:https://heilongjiang.12388.gov.cn/yichunshi/